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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展改革委:将积极配合教育部细化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标准、监测标准、评估标准
2025-01-08 返回列表

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876号

(教育事业类375号)提案答复的函

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职业院校校企研发合作,纵深推进产教融合、科教融汇的提案收悉。经商教育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,现答复如下。

  一、关于更好落实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政策

  推进产教融合建设,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、科技、人才“三位一体”重大战略,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、建设制造强国、破解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“两张皮”问题的有效举措。2019年,我委会同教育部联合印发《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(试行)》,提出对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,给予“金融+财政+土地+信用”的组合式激励,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。2023年,我委会同教育部等多部门印发《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,进一步细化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,加大金融、财税、土地、信用等有关政策扶持力度,带动了一批优质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更好适配。

  下一步,我委将会同教育部等部门,积极研究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,督促各地落实好教育附加费返还等优惠政策,进一步健全“金融+财政+土地+信用”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,细化政策清单、提升政策可操作性,持续激发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内生动力。

  二、关于强化政府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中的主导作用

  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是深化产教融合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,是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,打通科研开发、技术创新、成果转移链条的重要载体。2022年12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》,提出省级政府以产业园区为基础,成立政府、企业、学校、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,实行实体化运作,集聚资金、技术、人才、政策等要素,打造兼具人才培养、创新创业、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。2023年4月,教育部办公厅印发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》,明确市域产教联合体应符合产教资源相对集聚、组织治理机制完备、人才培养取得突破、有效服务产业发展、保障条件切实到位等5大条件。2023年9月,教育部公布了第一批28家市域产教联合体名单,覆盖21个省份的22个地级市、1个县级市。

  下一步,我委将积极配合教育部细化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标准、监测标准、评估标准,按照“少而精、示范性”的要求,因地制宜建设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,加强对首批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的跟踪监测和动态管理,建立动态调整机制,压实建设主体责任,提升建设质量。

  三、关于提高职业院校技术服务能力、促进研发与产业融合

  积极开展技术服务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职业院校办学的重要宗旨,也是检验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。2019年3月,教育部、财政部印发《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》,明确提出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,提升服务发展水平,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领域,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,培养适应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,加强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成果的推广转化,推动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。2020年9月,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《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(2020—2023年)》,提出指导优化职业学校和专业布局,重点服务现代制造业、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,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、职业学校为重要支撑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产教融合创新机制。

  “十四五”以来,我委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,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持续深化产教融合,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协同创新,共建实验室、工程研究中心、技术创新中心、创业创新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,服务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,有力带动了创新资源汇聚,更好服务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需求。此外,我委组织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,支持一批优质职业院校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一批高水平、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,助力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。

  下一步,我委将配合教育部深入研究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,接续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,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技术服务能力,促进职业院校研发与产业深度融合,更好支撑教育强国、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建设。

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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